企业入园评审
确定好意向入驻园区企业后即开启对申请入驻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,确保企业符合园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,审核通过后,与企业签订入驻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申请入园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优先审批;属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,经充分论证、严格审查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入园;属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类项目不得进入园区。
(二) 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。
(三) 符合法律法规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。
(四) 符合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有关法规、政策规定。
申请入园的企业,按下列程序办理入园手续:
(一)企业申请:申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、主导产品、投资规模、企业年产值、增加值、销售收入、利税、建设周期、土地面积需求、发展规划等。
(二)受理:企业入园申请由园区运营专班初审,初审合格后报送管委会复审。
(三)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入园企业相关资料进行审查。对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填写《企业入园通知单》,办理企业入园相关手续;对不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,向申请企业出具《不同意企业入园告知函》并陈述理由。
企业入园需提交的资料:
(一) 投资者身份证明(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)一式三份。
(二)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企业发展规划
(三)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核准、备案意见。
(四)环保、安监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。
(五)项目总平面布置及效果图。
入园企业应遵循的事项:
(一)明确专兼职人员,定期报送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报表。
(二)认真执行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“三同时”制度。
(三)合法合规经营、照章纳税。
(四)配合管委会抓好综治、信访、维稳等工作。
(五)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配合园区工会开展有关活动。